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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8月21日 星期二

    “男童坠井”谁之责

    《 文摘报 》( 2012年08月21日   02 版)

        3岁男童明明和母亲到北京京旺建材城门前空地玩,明明追着球跑,突然,皮球落入一口没井盖的井中,明明趴在井口看时掉了下去。此后,经过连续30小时的救援,明明被确认遇难。

        如此惨剧让人不忍卒睹,谁该为明明之死负责?建材城管理方施工挪走井盖,却没留下人值守,也没有设立警示标志,毫无疑问,他们应负直接责任。然而,除施工方的责任之外,问题恐怕不止这么简单。

        为什么如此危险的地热井,建在一个开放的空地上,却毫无遮挡措施?对于地热井,主管部门目前的关注点主要是在资源的有序开发上,对地热井带来的安全隐患,似乎并未重视。

        这种地热井的工程设计是否存在重大安全缺陷。仅42厘米的井口宽度,长达百米的深度,若发生坠落事故,救援必然异常困难;但如此高危的公共设施,其安全性竟然全系于一块井盖上。政府在相关标准上显然应更完善一些,例如要求在设计时多加几道保险,以防止幼童或宠物的坠落事故发生。

        针对如此重大的公共设施安全事故,在考问每个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责任心的同时,让相关的制度和管理机制系紧安全之绳,才能防止下一个生命的“坠落”。

        (《新京报》8.16 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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