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性是什么”?从古至今,这是一个难以回答,却又不能不回答的问题。因为,如果对人性有误判,会在实践上带来混乱。中国古代典籍中对此有不少深刻阐发,对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人心唯危,道心唯微”
《尚书·大禹谟》中有两句话:“人心唯危,道心唯微。”这两句话揭示了人具有危险的“人心”与微妙的“道心”。所谓“道心”就是道德之心、理性之心,精微高妙,具有善性。“人心”指“人欲”,它很危险,具有恶性。人具有理性与欲望、善性与恶性二重性,这是中国古代关于人性的基本思想。
所以孔子的弟子世硕提出:人性有善有恶。东汉扬雄揭示:“人之性,善恶混。”《尚书》早已指出:“民心无常,唯惠是怀,无主乃乱。”孟子也揭示下层民众的人性弱点:“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董仲舒则说,“民者,暝也。”意思是,民众乃没有觉醒、不明大义的群氓。高尔基提醒人们注意:“不要以为只因人民受过折磨,他们就是神圣和道德高尚的了。”歌德则将法国大革命中那些参与劫掠和杀人放火恶事的民众指为“革命暴徒”,不齿与之为伍。而关于民众的劣根性,鲁迅早已在他的小说中作了入木三分的揭示。
事实证明:两重人性是所有人都具有的共同人性。所以国学中占主流的人性论是共同人性论。如荀子说:“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尧、舜之与桀、纣,其性一也”。朱熹揭示:“虽上智不能无人心,虽下愚不能无道心。”李贽强调:“虽圣人不能无势利之心,虽盗跖不能无仁义之心。”古代共同人性论的最大意义,是揭示了每个人身上都有善有恶的实际,为修身、治国提供了切实的依据。
“食、色,性也”
《尚书》所说的“人心”,指人的欲望,是人的基本属性。具体来说,就是“食”欲和“色”欲。告子说:“食、色,性也。”无论自我保存的“食”欲还是自我繁衍的“色”欲,都以排他为特点,于是由“食色”派生出“自私”的天性。先秦法家代表慎到揭示:“人莫不自为也。”韩非通过分析雇主与雇工、舆人与匠人、父母与子女、君与臣的关系进一步说明:“人皆挟自为心。”
人性自私,这是常识,可20世纪初俄国的克鲁泡特金则认为,人的天性不是自私,而是“互助”、“博爱”,由此他建构了无政府共产主义社会的模型。根据他的理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 “就是协合、友谊、互助、博爱的精神,就是把家族的精神推及于四海、推及于人类全体的生活的精神”。将这种“互助”的人性论投入实践,就出现了20世纪初恽代英等人组织的“新村”实验。恽代英在日记中写道:“我们预备在新村中建造简单的生活……村内完全没有金钱,没有私产,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结果怎样呢?几个月后,“新村”实验就维持不下去了,因为它是建立在对人性的误判基础之上的。
人性自利,所以管子、王符等人主张:为国必先“富民”。可国内外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上曾走过一段弯路,将利益、财富与邪恶挂钩,谈利色变、谈富色变,以“无产”为荣,要求人们永远过“穷社会主义”的苦行僧生活。事实证明,此路不通。
人性好逸恶劳,这是国学揭示的又一种人欲形态。商鞅说:“劳而求佚……此民之情也。”荀子肯定:“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可这种常识在历史上也曾遭到挑战。19世纪初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创始人傅立叶指出:人的天性不是厌恶劳动,而是喜爱劳动,因此就没有必要像现今社会制度那样强迫人们活动,只要给人们的活动天性以正确的指导就行了。这种思想曾深深影响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如李大钊说:“一切乐境,都可由劳动得来,一切苦境,都可由劳动解脱”。依据这种人性论,人们认为,在推翻了剥削制度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会自觉、积极地从事劳动,保证财富共享。而历史上劳动者出工不出力、生产力普遍低下的事实,也揭示了这种“爱劳动”人性论的缺陷。
由历史上的各种教训可知,对于饮食男女、自私自利、好逸恶劳等人欲应当采取的明智态度,一是承认它,二是满足它,三是利用它,四是限制它。新时期以来我们推行的责任制、股份制改革,正是对人欲加以承认、满足、利用、限制的合理实践。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走过了一条不寻常的道路,其深层机制就是改变以往不和个人利益挂钩的公有制经济的长期严重亏损局面,通过分配或产权与个人利益紧密挂钩,扭亏为盈,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积累。
“万物之中有智慧者”
人除了由情欲主宰的“人心”外,还有控制情欲的“道心”。 “道心”既是道德之心,也是理性之心。它是人的特殊属性。在这点上,东西方殊途同归,存在着共识。
人的“理性”或“意识”特性,中国古代叫做“智慧”、“智虑”、 “灵智”。孔子说:“人心之灵莫不有知”,所以“哀莫大于心死”。孟子说:“心之官则思”,心灵器官最根本的特性是“思维”。扬雄明确提出人类活动具有“尚智”的特点。王充指出:“人”是“万物之中有智慧者也”。唐末无能子不是很有名,但提出的一个命题特别精当,值得我们珍视:“裸虫中繁其智虑者,其名曰人。”
尽管很多动物也有意识,但这种意识与人的意识是不可相提并论的。正是在高度发达的人的智慧指导之下,人类创造了灿烂的物质文明。在人类的这种智慧面前,动物的意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人的智慧特性,使人能够正确地认识自然、驾驭自然,有意识地能动地通过劳动谋取生活资料。墨子指出:人与禽兽飞鸟是不同的,禽兽飞鸟“因其羽毛以为衣裘,因其蹄蚤以为绔屦,因其水草以为饮食”,只会被动地等待自然恩赐,而人“与此异者也”,必须依靠劳动才能维持生存:“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
人的智慧特性,也决定了人的群体性、社会性特征。在人的智慧、意识机能的基础上,产生了辨别是非善恶的道德意识,这是人之区别于禽兽的关键。荀子指出: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
正是道德意识,使人傲然屹立于万物之上,成为天下最高贵的生物。正如荀子总结的那样: “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承认动物的物质属性是人的基本属性,人的生存欲望必须得到基本满足,是我们这个时代取得的历史进步。但动物的物质属性并不是人的全部属性,人作为动物界的一个特殊物种,还有区别于一般动物的高贵理性,这是人所以为人的尊严所在。如果听任情欲支配,完全抛弃理性,充其量只能算“两脚动物”,有“人”之形而无“人”之实。
“黑白相间的花斑马”
国学中关于人普遍具有 “人心”与“道心”、“欲望”与“智慧”、“性善”与“性恶”二重性的思想,具有符合实际的科学意义。在人性具有二重性问题上,我们曾经犯过迷糊:将人性理解为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性,将“动物性”从“人性”中排除出去。这种人性论看似抬高了“人”,其实剥夺了“人”的生存资格。它用“神”的标准要求“人”,在实践上导致的严重后果,是由于动物欲望不属于人性,而理直气壮地加以蹂躏扼杀。
西方谚语说:“人有一半是魔鬼,一半是天使。”康德认为:“‘人’指既具有动物性又具有理性的东西。”狄德罗指出:“说人是一种力量与软弱、光明与盲目、渺小与伟大的复合物,这并不是责难人,而是为人下定义。”列夫·托尔斯泰指出:“所有的人,正像我一样,都是黑白相间的花斑马——好坏相间,亦好亦坏。”这些说法都印证了中国古代“性二重”论的普适意义。
我们可以以此来反思孟子的“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一般人望文生义,将这两种人性论视为针锋相对、非此即彼的范畴,其实这是有问题的。孟子的“性善”是指人的理性,荀子的“性恶”则指人的情欲,二者同时并存于每一个人的人性中。
每个人心中都具有善性,所以“道不远人”,“人皆可以为尧舜”,关键取决于你是否加强善性修养;每个人心中又都有恶性,所以一旦放松要求,就可能由圣入凡,甚至沦为魔鬼。中外历史上,人们常常在人性的两端游走,而忘记了人性二重性的真谛。比如“五四”时期,周作人就批评说:“大家都做着人,却几乎都不知道自己是人”,“或者自以为是‘万物之灵’的人,却忘记了自己仍是一个生物”。法国现代小说家莫洛亚告诫人们:如果说人的一大错误是拒绝承认人的动物本性,那么人的另一个更大的错误便是拒绝承认人的天使本性。这些批评和忠告对于今天的人们仍然具有振聋发聩的警示意义。
(《解放日报》7.21 祁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