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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7月12日 星期四

    学校食堂的“难言之隐”

    《 文摘报 》( 2012年07月12日   01 版)

        近日,学生“营养餐存在食品安全高风险”、“营养餐并不营养”等话题日益成为舆论焦点。北京市教委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北京由企业承包供餐的学校约占总数的28.7%。

        对此,有声音呼吁,扶持中小学食堂,改变餐饮配送公司主导学生餐市场的现状,学生餐才会更安全、更营养。然而,不少城市的中小学校长均坦言,学校是否有食堂以及食堂的好坏,对学校考核并没多大影响,也没有相关法律体系的保障。相反,食堂一旦出点事,那学校和校长都得“吃不了兜着走”,所以很多学校都不愿主动办食堂。

        “即便我们方方面面都做到了,还是有可能会出事,因为有些情况下出了问题我们学校也很难控制。”北京市海淀区七一小学食堂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华坦言,制作营养餐的原材料和加工过程到底是否可靠,很大程度上只能“仰仗”配餐企业的责任感。“如果责任落实体系不完善,出事后往往还得校方来‘背黑锅’。”此外,物价上涨的压力比较大,但营养午餐的质量和分量不能“缩水”,也给学校食堂提出了很大挑战。

        “学校餐费上涨后有一个非常麻烦的过程。开会、拿具体方案、发家长通知书、同意签字后才能实施。”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局食品安全管理科科长白雪罡坦言,“个别有意见的家长还需要班主任去做工作,因为没有财政上的补贴,对于实在困难的学生家庭也很难减免。”

        值得一提的是,学校食堂新扩建场地紧缺,食堂从业人员成本较高等也是城市中小学校营养餐供应环节中的较大困境。刘华介绍,学校700平方米的食堂和食堂员工宿舍等,均是在原有校舍的基础上搭建起来的。区教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每个自办食堂的学校增加了23个人员编制,但其余的“临时工”劳务支出均没有纳入教育经费范畴,是学校一笔不小的财政压力。北京实验二小服务中心主任黄国新也提出,场地小、人力成本增长快、专业要求高是限制学校新、扩建食堂的主要因素。

        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建议,要让营养餐的供给保证质量与安全,责任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加强督促检查。

        (《瞭望》2012年第28期 王思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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