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言论自由与个人隐私的博弈
自互联网出现以来,美国通过了《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等百余项法律法规,对网络信息传播加以规制,也为追究网络谣言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网络谣言发布者常常具有匿名性,受害者不得不寻求网络运营商支持,提供造谣者的相关资料。以往,美国各地法院的大部分判例是为维护“言论自由”而拒绝原告要求网络运营商提供造谣者资料的诉求。
但近年来随着网络空间迅猛发展,侵犯他人隐私、造谣诽谤、人身攻击等网络行为频发,法律界、学界也开始激烈讨论如何在新的背景下调整法律法规。事实上,随着网络时代变化,美国部分地区的法律法规也在逐步进行着调整。
法国:反谣言网站激增
自1997年开始,法国的反谣言网站数量激增,其增长速度一直快于网站整体的增长。
法国第一大反谣言法语网站hoaxbuster成立于2000年,至2010年,其月均访问量已达到70万,在法国各网站中位居前30名。该网站的宗旨是“结束法语网站内流传的谣言”,它保持独立,工作不计酬,完全靠广告收入和私人捐助运营。
墨西哥:法办造谣者,增加透明度
不久前,在墨西哥东部的韦拉克鲁斯州,有人通过推特散布谣言称,“武装分子冲入小学,强行带走数名小学生。”假消息迅速流传。惊慌失措的家长冲到学校寻找自己的孩子,当地警局的电话被打爆,交通也一度瘫痪……
这是墨西哥迄今为止网络谣言制造的最大混乱。韦拉克鲁斯州的“武装分子劫持学生”事件发生后,州议会通过了《动乱法》。此后,联邦政府和其他各州也纷纷出台相应法律,对网络造谣者加以震慑。
墨西哥政府认为,增加信息透明度能从源头上阻止网络谣言的传播。因此,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龙、政府所有的部长以及墨西哥城市长都开通了推特或脸谱账号,以利用网络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消息。
(《环球》2012年第13期 孙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