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婚姻和高房价,闪婚、闪离、裸婚……一个个新名词层出不穷。而今,“离婚不离家”一族又在都市族群中不断蔓延。曾经的爱人,走出婚姻围城,却又不得不住在一起,感情纠纷掺杂房子、孩子等因素,从而也有了更多无奈的挣扎。虽然这个群体没有多大,但这个话题之所以大热,是因为它寄托的还有广大升斗小民对这个时代的情绪。
现象:尴尬中忍受煎熬
离了婚的男女仍住在原来的家里,各自拥有一个房间;共用卫生间、厨房;平摊水、电、燃气等费用……与其他合租者不同的是,他们共同拥有所居住房子的产权,这是蜗婚者的生活写照。如今这种现象已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在80后中。
一年来,已经离婚的沈佳和刘强仍然处于“同居”状态。2008年,沈佳和刘强在杭州结婚了,在父母的帮助下,两人在下城区买了一套101平方米的两居室。但结婚还不到两年,两人就因争吵不断而离婚。
沈佳说,离婚后,房子成了两人之间最大的问题,如果把房子卖了平分,“分到的钱,双方都不够再买新房,出去租房的话,压力太大,还不如寄希望房价继续涨。”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同屋而住,分房而居”,蜗婚让这一切变得富有戏剧性。一套房子,东面卧室沈佳住,再买张床放进书房让刘强住,其他地方公用,两人“错峰”使用厨房和卫生间,每月的水电费用两人平摊。
这场“拉锯战”持续了一年,让沈佳身心疲惫。“离了婚还继续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这对神经的考验可想而知。”
原因:什么催生“离婚不离家”群体
原因一:“80后”离婚率居高不下
在中国,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近年来的离婚率和GDP一样,一直居高不下。广州市天河区婚姻登记处主任陈燕文称,在很多“80后”、“90后”年轻人的眼中,从谈恋爱、同居到结婚、离婚都是很自然的事,他们对婚姻已没有像前辈看得那么神圣、慎重,当做是一辈子的事情对待。
原因二:高房价让婚离不起
“离婚不离家”是年轻人不得已的权宜之计。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购买一套房屋已属不易。若离婚后将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该方可能根本无力支付高昂的房屋折价款,而对方即使拿到折价款,数额也不足以另购房屋,从而面临无处居住的处境。
原因三:为孩子、感情着想
一些夫妻虽然已经离婚,但是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双方都希望通过共同居住和生活达到关系修复的目的。一些父母为孩子考虑,认为居住在一起共同照顾抚养孩子,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双方自愿选择共同居住,但是认为关系尚未到复婚的条件,因此形成“离婚不离家”的情况。
无奈:一个时代的尴尬
“离婚不离家”概念的诞生跟裸婚、高富帅、矮矬穷等概念的诞生原因一样,它代表的群体可能不大但却代表了广大升斗小民们对这个时代的意见。
一位大学老师动情地说:“这个话题现在为何热起来,因为它能宣泄老百姓心中的情绪——面对高房价的无力和焦躁。另外,在我们经济水平不高的年代,大家都惦记着实物,现在大家越来越关注精神层面,就‘蜗婚’一个现象,附会了人们的很多情绪和话题。”
江苏省妇女研究所所长沈美华对蜗婚做法给予了否定:“蜗婚,矛盾双方守着一套房子,幸福指数并不高,你在原地永远没有进步,随着岁月的流逝还会互相抱怨。最终的结果是,要么复婚,要么产生更大的矛盾造成第二次伤害。”
法院调研发现,因“离婚不离家”而发生纠纷的事情越来越多,而因为各种摩擦引发的暴力冲突,往往会超出家庭暴力的范畴,有的甚至会引发命案。
对于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呢?
北京一中院提出,法院判决将房屋由双方共同所有、共同居住使用,是在房价高涨的现实下对双方财产权利和居住权利的一种保护。如果双方矛盾突出,情绪对立严重,可以考虑将房屋拍卖或整体出租,房价款或房租由双方分割,或是房屋由双方共有、一方居住并支付对方租金等方式,尽量避免矛盾的激化。
(搜狐网、中工网博客 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