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围绕一个具体事件,常常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极端化意见。这种非此即彼、非友即敌、非红即黑的思维方式,则是“极端主义”。
“极端主义”大多固守一隅而放弃全面、客观、公正的视角,习惯性地从一个角度、一个方面、一个层次看问题,狭隘是其主要特征。在“极端主义”者眼里,一说到“文凭腐败”,似乎所有官员的在职文凭都是以权谋私的结果;一论证某人抄袭,所有寻常的细节、片语都被牵强附会成有力论据;当某个具体事情被上升到“爱国”层面讨论时,一方往往指责对方是崇洋媚外的“卖国贼”,另一方则斥之为误国误民的“爱国贼”。
在立场上,旗帜鲜明本没有错。我们反对骑墙和圆滑世故,倡导坚持真理。但这并不代表一事当前,就能以自我价值判断为准,顺乎吾心便全盘肯定,不合己意便彻底否决。这样的极端思维之下,不仅思想观念难以交流,基本共识难以缔结,社会和谐也无从谈起。
(《人民日报》6.14 江柳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