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2年06月12日 星期二

    法律服务

    我能将孙子要回来吗

    《 文摘报 》( 2012年06月12日   03 版)

        我儿子与儿媳妇离婚时,孙子判给我儿子抚养,但是儿媳妇把孙子带走后一直拒绝将其送回。

        之后,儿媳妇要求重新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败诉。法院送达文书时,她一直拒绝接收,也不把孩子送回。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如果您儿媳妇拒绝接收判决书,法院可以将判决书留在她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但是孩子不是财产,法院不能强行将其从其母亲那里带回,您只能要求法院让您儿媳妇把孩子送还到您儿子那里,如果其拒绝,您可要求法院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法制晚报》5.29)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