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背着我与他人合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还在公证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我找到房管部门要求变更,他们说有公证书,不给变更;我找到公证部门,要求撤销公证,公证部门也不给撤销。请问,我能起诉他们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吗?
【律师解答】:
你可以起诉主张房屋买卖无效。
新的《公证法》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由此可知,你丈夫与他人买卖房屋的行为虽然经过公证,但这个公证也只是证据的一种形式,你可以提起诉讼。如你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公证是错误的,公证的内容可以被撤销。
(《工人日报》6.2宋豫 赵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