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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6月07日 星期四

    “官办中介”应是公益中介

    《 文摘报 》( 2012年06月07日   02 版)

        日前,北京下发意见,鼓励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

        中国人宁当“房奴”不愿租房的原因之一,就是住房租赁市场中介欺诈行为猖獗。政府设立“官办中介”有利于市场规范。

        合理定位显然是设立“官办中介”的前提。应该把“官办中介”办成“公益中介”,即以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为服务宗旨,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或者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

        眼下,住房租赁市场的公益化服务是不足的。尽管有廉租房、公租房,但前者有户籍、收入等门槛限制,公益化不足;后者虽然没有户籍等限制,但也存在租金过高、位置偏远常遭冷遇的现象。把“官办中介”办成“公益中介”有利于弥补住房租赁市场公益化不足,也有利于让部分人转变居住观念——从买房观变为租房观,让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商品住房、保障住房、租赁住房平衡发展。

        (《法制日报》6.2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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