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深圳市酝酿两年之久的《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正式公布。
截至2011年底,深圳的违法建筑已占深圳市总建筑面积的49.27%。对此,深圳市有关方面表示,其有别于国土资源部定义的“小产权”,而应该属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1992年、2004年,深圳两次进行农村城市化改造,将该市原农业户口人员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农村集体土地全部转为国有土地。相对于国土资源部侧重于占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小产权房概念,深圳现存的“小产权房”,客观上是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历史违章建筑。
根据《方案》透露信息,此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望按照“依现状、依改造”的路径,对处于灰色地带的“小产权房”进行确权,以明晰深圳市原农村土地国有化后的使用权归属问题。
在5月25日的启动仪式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表示对深圳此次改革寄予“厚望”,有诸多全国性改革试验的内容,被融入到《方案》之中,希望深圳部分制度上的创新,能够突破国家政策或上位法规定。
(《21世纪经济报道》5.30 郑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