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合川区草街街道对参与灭火的干部每人每天补贴700元,此外还以各种名义给每人报销4000元,街道在“五一”节前共计发出近20万元过节费。这一新闻见诸报端旋即引起关注。
辖区发生火灾,当地政府依责参与灭火,分内之事居然大手笔“论功行赏”,将火灾视为分肥契机,如此行为令人瞠目。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过21810元,折合日均收入不到60元。显然,这一笔笔超高标准的补贴、过节费,足以让普通居民心生“羡慕嫉妒恨”。
“救火补贴”也好、“过节费”也罢,在现实生活中,公家的钱为什么如此好花呢?
这应归咎于两方面:一方面,财政预算监督不力,“小金库”的大量存在让公家的钱“多得花不完”;另一方面,遏制花公钱行为不力,巧立名目将公帑中饱私囊,对这种不折不扣的贪污仅仅作为“纪律”层面处理,威慑力不够。
有的普通劳动者,即使是分内应得的加班费、补贴,也常常拿不到手;而少数公职人员,却屡屡拿到分外非法的补贴、过节费,三令五申也挡不住。这种反差值得深思、深究。
(《工人日报》5.30 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