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讨论,德国国会5月25日通过一项人体器官捐赠新法律,以期弥补目前人体器官来源的不足。
德国目前共有约1.2万名病患等待器官移植,平均每天有3人因未及时得到急需的器官而死亡,但仅有25%的德国民众在器官捐赠部门注册。
对此,德国政府希望通过立法改革,提高器官捐赠者数量。新法规定,政府机构以及医疗保险公司有责任向16岁以上德国公民发出器官捐献问询表,每隔两年重复一次。
不过新法实行后,器官捐赠仍属自愿行为,放弃捐赠的人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卫生部长巴尔解释说,法律认可一些人在一定时间之内不愿捐赠器官,但政府不会放松问询,希望通过这一举动提高公民的关注程度,并促使人们作出捐赠器官的决定。
(《深圳特区报》5.27 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