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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5月29日 星期二

    沈阳医院派驻警务室六年得失

    《 文摘报 》( 2012年05月29日   01 版)

        5月4日,卫生部发出通告,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共同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

        在此之前的2006年,因医患关系紧张,沈阳市开始在医院设立警务室。6年中,驻院警务室对医患纠纷确实起到了一定的化解作用。不过,在处理医患纠纷的过程中,警务室也陷入尴尬的地位。

        迅速出警

        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下称“医大一院”)是辽沈地区最大的三级甲等医院之一,从2008年开始,警务室进驻医院。驻院的民警,由市公安局通过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的方式选定。

        沈阳市卫生局介绍,派驻民警履行社区警务室的相同职能。同时,配合医院保卫部门,承担医院内部安全防范指导、治安管理等工作。医院为警务室提供办公室、饮水、办公设备等,但不提供资金或其他报酬。市卫生局负责人对驻院民警进行监督和协助考评。

        医大一院安全保卫部科长王波说,尽管有100多名保安,医疗纠纷和冲突还偶有发生。不过,近几年,医疗纠纷已明显减少。他认为,这与3名警察的入驻有关。民警进驻医院后,遇到突发事件可以迅速赶到现场,这是110出警所不能比的。

        “老虎”没了牙

        然而,在院方看来,驻院的警务室也有其“短板”——不能行使执法权,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一个多月前,医大一院一名患者出院前死亡,遗体没有被拉走。数十名亲属来院聚集,打横幅、摆花圈,要求医院赔偿,最终,七八十个防暴警察到场,事件才得以解决。  

        沈阳盛京医院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主任孙永军说,出现大的纠纷时,警务室民警除了训诫和法律上告知,配合双方谈判,不能采取更强硬的手段。最终,还要打110,通过派出所解决。警察成了“没牙的老虎”。

        “有时公安的尊严也得不到尊重。”孙永军曾经见到,患者家属骂警察,甚至“挠警察”。

        与警务室配合工作期间,盛京医院安保部主任车军也会遇到闹心的事:警务室设在医院门诊大楼里,但警察更多的是管“大门外边的事”。

        在院方看来,医院本身是公共场所,只要纠纷发生在医院,包括病房里,警务室都应及时介入,保证医护人员安全。

        没有办法的办法

        其实,此次通告的内容,并不是第一次发布,类似的通告曾在2001年发布过。车军认为,在医院设立警务室,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一位患者说,派警察来医院,靠强力控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医患纠纷依然会存在。

        据孙永军了解,在全国范围内,医院平均每千元收入就要拿出1~3元用来赔偿。

        “真正因为医生不负责任导致事故的,不能说没有,但是应该很少。”医大一院负责医疗质量的李桂臣认为,关键还是沟通上有问题。在他看来,不是采取一两项措施就可以把医患关系彻底扭转的。

        (《新京报》5.23 宋识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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