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2年05月24日 星期四

    离婚父母无权占有幼女存款

    《 文摘报 》( 2012年05月24日   03 版)

        2009年5月1日,胡先生的女儿小美出生。小美在满月和周岁时获得了众亲友和长辈们的祝福,共收到11万礼金和6件金饰品。经胡先生与妻子商量,这些钱以小美名义存入银行。可是不久,胡先生与妻子闹得不可开交,并搬出去另住。

        2010年10月22日,胡先生回到家中,发现家中贵重物品已不复存在,就给妻子打电话,妻子坚称没有见到,胡先生报警。警察查看后,认定是被胡先生妻子拿走。胡先生越发气愤,正式与妻子离婚,未满2岁的小美随母亲生活。

        去年4月,胡先生到银行以挂失方式将小美名下11万元及利息全部取出。

        经多次交涉,胡先生不愿将小美的这些存款还给前妻保管。今年初,前妻以小美法定代理人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胡先生交还钱款和利息损失以及6件金饰品。

        近日,上海宝山区法院判决胡先生归还女儿的存款和6件金饰品。

        (《解放日报》5.18 欣慰)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