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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5月24日 星期四

    公益彩票“福利”了谁

    《 文摘报 》( 2012年05月24日   01 版)

        据财政部数据,2011年我国共销售彩票2215.82亿元,同比增加553.33亿元,增长33.3%。

        华丽数字的背后,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在多地审计部门公布的审计报告中,彩票公益金被挤占、挪用情况时有出现,但却鲜有人为此受到惩处。据安徽审计报告显示,2008~2010年中,安徽省的福彩公益金用于帮助弱势群体的比例仅为49%、9%和34%。余下的资金用途五花八门,包括建设福彩中心大楼、军人接待中心、政府办公大楼、补贴拆迁补偿款及城市绿化费用等。

        此外,在彩票销售环节中,往往有行业公司以承包、代理形式介入,其利润颇为可观。据国家审计署报告,2003年和2004年,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共付给两家彩票行业公司发行费9.69亿元,扣除全部成本费用,两公司获利高达5.58亿元。在彩票投注站方面,许多城市一个代销证转让费便高达几十万元,托关系批彩站,在业内早已不是秘密。 

        业内专家程阳指出,“动辄数亿元的彩票公益金,虽然说有财政专账,但最终这些钱用在了哪些项目上,却鲜有公示,公众很难监督。而彩票发行费,虽然不多,但这一方面的法规更是鲜少。加之我国公益领域透明和监管的长期缺失,彩票又以特许经营的行业垄断态势出现,这也就注定这个领域的贪腐不会少见。”

        程阳说,对于彩票行业的积弊,法规健全和监管到位必然重要,但他认为更应该就着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契机,将彩票行业进一步向企业化靠拢。

        “事业单位的监管,过去一直都是行政命令式介入,法规是近年来才开始重视的,但对于彩票机构这样事业单位的身份而言,加上目前监管力量不独立的情况,监管很难体现实效。相反,如果将彩票机构企业化,则完全可以根据企业制度加以约束。”

        (《中国经营报》5.21 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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