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2年05月17日 星期四

    我怎么给学生讲“五四”精神

    《 文摘报 》( 2012年05月17日   06 版)

        我尝试把五四精神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民主精神;科学精神;人道精神;个人主义;自由精神;独立精神;批判精神。有学生提出疑问:老师你似乎漏掉了五四的“爱国精神”?

        “五四”这个价值符号究何所指?我们今天谈五四,其实是有两个路径的:一是指“五四运动”;一是指“五四新文化运动”。用“五四”来命名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的学生爱国运动,那是自然之事;唯独后来用“五四”来冠称“新文化运动”难免启人疑窦:“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本来分属于不同的价值谱系。“五四运动”作为一场社会政治运动当然有它的“政治关怀”;而“新文化运动”则自然不能说没有它的“政治关怀”,但更主要的毋宁是它的“文化关怀”与“知识关怀”。

        正如因为约定俗成,我们接受了“五四新文化运动”这一说法,同样是约定俗成,我们今天谈“五四”,所指的已经不是作为学生爱国运动的“五四运动”,而是发端于1915年、延续至二十年代早期的新文化运动。我们所说的“五四精神”严格讲来其实是“新文化运动”的精神。如果一定要“新文化运动”也“爱”什么的话,与其说它是“爱国”的,毋宁说它是“爱真理”的;或者说,“五四”先驱是通过“爱真理”来爱这个国家的;当“爱国”与“爱真理”发生冲突的时候,我相信五四先驱定会义无反顾地选择后者。

        (《杂文报》5.11 丁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