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后宫,上至皇后,下到宫女,都是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出来的。挑选秀女的目的,除了充实皇帝的后宫,就是为皇室子孙拴婚,或为亲王、郡王和他们的儿子指婚,重要性自不待言。因此,秀女们要走进紫禁城,就必须经过一道道的考察。
首先,要严格审查旗属与年龄。顺治朝规定:凡满、蒙、汉军八旗官员、另户军士、闲散壮丁家中年满14岁至16岁的女子,都必须参加3年一度的备选秀女,17岁以上的女子不再参加。乾隆5年(1740年)进一步规定,如果旗人女子在规定的年限之内没有参加阅选,下届仍要参加阅选。没有经过阅选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20多岁也不准私自聘嫁,如有违例,她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长官——该旗都统要予以惩治。
每到准备选秀的时候,户部领旨后,立即行文八旗都统衙门,让其汇总并呈报适龄女子花名册,最后由皇帝决定选阅日期。
各旗选送的秀女,要用骡车提前送到京城。秀女们抵达京城后,在入宫应选的前一天,坐在骡车上,由本旗的参领根据满、蒙、汉排列先后的次序。最前面是宫中后妃的亲戚,其次是以前被选中留了牌子、这次复选的女子,最后是本次新选送的秀女,分别依年龄为序排列。
在选秀时,如有秀女被皇帝或太后看中,就留下她的名牌,这叫做留牌子;没有选中的,就撂牌子。然后,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复选。再度被选中的秀女,还有两种命运:一是赐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一是成为后妃的候选人。如果成为后妃的候选人,手续会更为复杂,初次“引阅”之后,屡屡“复看”,最后,还要经过“留宫住宿”进行考察。
人们常认为秀女应有沉鱼落雁之貌,非但如此,少女们爱美的天性也成了非分之想。清朝明确规定,八旗秀女阅看时,必须着旗装,严禁时装。清统治者公开的两条标准,一是品德,一是门第。其中,门第又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关系到秀女本人是否入选,而且关系到入选后她在宫中的地位。众所周知,光绪皇帝的皇后隆裕的相貌奇丑,但她是慈禧皇太后的侄女,因此,她成了皇后。
所以,清宫选秀女,绝非选美。
(《清宫档案揭秘》李国荣著 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