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早的体育课,应是清代嘉庆年间的八旗官学。嘉庆四年(1799年)议准八旗官学学生每逢国子监季考,试马步箭。年满14岁以上者需习步射,18岁以上者习骑射。各官学都专设弓箭教习,教授马、步射技。道光年间,北京8所官学的骑、步射课程分为常课、月课、季考三种。常课规定各馆学生13岁以上者学射步箭,16岁以上者学射马箭。每月会课一次,弓箭教习会同助教率诸生出城校试步、骑射。春秋二季,所有八旗官学生赴国子监射圃考试。
1904年,清廷批准《奏定学堂章程》,正式规定各级学堂必须设体操一科。
之所以重视体操课,因为当时外患加剧,清廷屡战屡败,不得不在民间宣扬尚武精神,而体操与军事关系最为直接,可加强纪律性,且对场地需求比较小,此外,体操与武术近似,便于安排教员。
1904年后,京师大学堂开始聘请军官来讲授“兵式体操”课,开了聘兵弁任“体操教习”之先例,当时,只有少数学校有田径、球类等现代体育课程。
(《北京晨报》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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