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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5月01日 星期二

    告网民诽谤 公安局长胜诉

    《 文摘报 》( 2012年05月01日   03 版)

        1995年,胡连友因带头冲击政府机关,被湖南省东安县公安局收容审查,2000年因涉嫌贩卖毒品,被东安县公安局拘留。2010年9月,胡连友开始在新浪等网站上发布《法盲怎么当上公安局长?郑航使用黑恶残忍手段侵害人权》《郑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涉黑保黑控告书》等网帖。

        东安县公安局长郑航、东安县公安民警卿良杯认为,胡连友多次发布相关网帖,称“郑航等人涉黑护黑、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信访人员”等内容纯属捏造、严重不符合实际,给自身、单位和家庭造成了恶劣影响。

        2011年7月,郑航和卿良杯以胡连友涉嫌诽谤罪向东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今年4月24日,东安县人民法院认定,胡连友诽谤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向郑航、卿良杯赔礼道歉。

        (《京华时报》4.25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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