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吴邦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
这番话以后,专题询问开展得如火如荼:两年6次专题询问在全国引发关注。然而,在另一边,质询却依旧休眠。
有人指出,质询没有启动,是因为启动门槛过高。根据规定,质询案只能在人代会大会期间或常委会会议期间,成为会议议程才能启动,闭会期间不能提起。但大会和常委会的议程,一般都是固定的,增加质询可能打乱正常议程,一般很难。
此外,全国人代会期间提出质询案,需要一个代表团或30位以上的代表提起,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须有10位以上常委提起;而地方人大,这两个数字要求分别是10和5,这也增加了提起质询案的难度。
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是,作为一种严厉的监督手段,质询必须针对政府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严重错误,而如何去衡量“严重错误”,的确难以把握。
2011年,学界、社会公众人士曾呼吁,以校车安全、动车事件为契机,启动质询案,实际上就是在试探,类似校车安全、动车事故这样的事件,是否是政府的“严重错误”。
2011年8月25日,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丛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婚姻法司法解释提出质询,最终没能成功,不过,最高人民法院显然感受到了压力。在其后,最高法院多位司法解释制定者,轮番给相关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系统授课,呼吁法律界人士能理解这部司法解释。
相比无声无息的全国人大层面的质询,地方人大层面的质询案,虽不算多,但已“多处开花”。
根据《人民政协》月刊的报道,上世纪80年代,地方就已经出现了质询案。1989年5月,在湖南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就中央要求的清理整顿公司提出质询案。不料,负责该项工作的副省长杨汇泉在回答代表质询时,对涉及省政府负责人子女、亲戚在公司任职等相关情况一问三不知。
提出质询的177位湖南省人大代表,对于这个回复,很不满意,于是又联名提出罢免案。结果是,杨汇泉成了第一位因质询而被罢免的省部级干部。
“这是藐视代表、藐视人民的权利,代表当然有理由对他表示不信任。”亲历此事的湖南省七届人大代表傅学俭事后如此回忆。他说,罢免一位副省长的影响,远远超过选举一位副省长的影响。
2000年1月,广东省人大代表在广东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也提起一次质询案,导致省环保局局长易人。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胡伟武、李江都建议,在两会议程里,应加入半天“质询”的环节。“现在的人大监督有些和风细雨,应该拉个部长问(质询)一下,哪怕只是个司长或处长,也要拉来问他一通。”胡伟武说。
(《民主与法制时报》4.9 孔令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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