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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4月12日 星期四

    不能用加分“诱惑”孩子见义勇为

    《 文摘报 》( 2012年04月12日   02 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2014年起,获得省见义勇为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奖励见义勇为很有必要,社会也需要见义勇为来树立正气。但是,奖励的方法有很多种,可以是物质奖励,也可以是精神奖励。若与高考分数挂钩,这似乎背离了考试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初衷。

        高考加分已让太多的权力和金钱“占尽先机”,从全国各地乃至各个部门的高考加分政策看,似乎都有合理之处,但有学者直言,“如果每个部门都把高考加分当作合理要求,那么高考加分岂不成了社会管理的‘万能工具’?”

        另外,对于青少年而言,见义勇为是存在危险的。目前,河南、江苏、广东、辽宁、山东、安徽等诸多省份先后在一些法规中取消了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内容。我们需要培养孩子们见义勇为的美德,但不能用“诱惑”去鼓励孩子们见义勇为。否则,既伤了涉世未深的孩子,又有损教育的公平公正。

        (《工人日报》4.6 刘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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