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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4月05日 星期四

    高管泄密144次获刑5年半

    《 文摘报 》( 2012年04月05日   03 版)

        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原副主任孙振、中国人民银行原干部伍超明因泄露经济数据入狱后,该串案另一人——原金麦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伍志文,近日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北京西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

        检方指控称,伍志文从伍超明等人处获得国家尚未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共30项。伍志文后将上述国家秘密以手机短信方式向蔡某、孙某、叶某等11人,故意泄露累计达144次。因此,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两项罪名起诉伍志文。但最终,法院只认定伍志文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对这一判决结果,检察院提出抗诉。

        据悉,孙振、伍超明、伍志文等人泄露的国家秘密包括工业增加值、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国内生产总值(GDP)、全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九种。“这些经济数据泄露后,危害经济运行秩序,干扰市场公平竞争,危害政府的公信力,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这样评价危害后果。

        (《北京日报》3.31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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