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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4月03日 星期二

    私自办案 受贿83次

    《 文摘报 》( 2012年04月03日   03 版)

        身为城管执法大队教导员却执法犯法,将执法权当作发财致富的工具。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受贿、滥用职权两罪并罚,一审判处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一大队原教导员许月才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法院作出此项判决的依据是,许月才利用清查违章建筑等职务之便,根据违章建筑面积定受贿金额,任职5年敛财83次,受贿63万余元,滥用职权致使人民群众损失110余万元。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许月才供述,“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掐算一下,辖区中还有哪些地方没有检查过”?是“独自办案”的坏习惯最终让他走上了犯罪道路。

        (《法制日报》3.27余东明 王家梁 李首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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