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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3月31日 星期六

    有屋顶的地方不能吸烟

    《 文摘报 》( 2012年03月31日   02 版)

      “北京公共场所,有屋顶的地方就不能吸烟,违者将面临50元至200元的罚款。”日前,作为北京法规预案研究工作的首个成果——《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能否有效控烟?违反条例者由谁来处罚?“烟民”权利是否被侵犯?这一系列问题引发公众讨论。

      “我觉得抽烟没有那么大危害,专家总是危言耸听。”有着近30年烟龄的徐军说,“我身边有很多不吸烟的人,照样得这样那样的病,我从20岁就开始抽烟,现在身体还棒得很。”徐军说,他在家抽烟从不避开妻女,在外面也是想抽就抽。

      据控烟专家吴宜群介绍,我国3/4人群未能全面了解吸烟对健康的危害,知道吸烟会引起肺癌、冠心病和中风这三种疾病的,仅占人群的23.2%;有2/3人群不了解二手烟危害,知晓二手烟会带来成人冠心病、儿童肺部疾患和成人肺癌的仅占24.6%,而且,在低教育程度人群中这一比例更低。

      “建议稿的罚款额度由10元增加到50元~200元,当真正执行起来未必可行。”网友茫茫说,吸烟过程很短,举报、取证都有难度,对于是否听从劝阻也无法界定,因此,茫茫对执法的可行性持怀疑态度。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杨功焕指出,控烟需要多部门联手,例如成立控烟办,设置监督电话、公众举报等方式曝光违规吸烟情况。他强调,控烟举措还需要百姓参与来形成全民控烟的社会环境。

      (《光明日报》3.28 田雅婷 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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