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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3月24日 星期六

    百姓话题

    降低婚龄议案引热议

    《 文摘报 》( 2012年03月24日   02 版)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将法定婚龄降至18周岁的议案曝出后,引发人们关于剩男剩女、未婚同居、高龄产妇等问题的争论。多数网友“被雷”,降低婚龄是否合理可行,成为网友和学者们争论的焦点。

        降低法定婚龄不靠谱

        《婚姻法》对结婚年龄的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黄细花认为过高,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虚报年龄领取结婚证、未婚同居等。降低法定婚龄,有利于保护普遍存在低龄事实婚姻一族的合法权益,有利社会和谐稳定,建议降至18周岁。

        不少网友对此不敢苟同。网友“磊娃”认为:“剩男剩女多是因为自身原因造成,剩男一心忙事业,剩女的择偶标准过高,社会压力也令不少人无奈成了剩男剩女,和结婚年龄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吧?”

        在一些论坛就此事发起的调查统计中,有超半数网友投反对票,他们认为降低婚龄“听起来很美,却根本不靠谱”!网友“红叶飘香”调侃说:“18岁大多学业未成、涉世未深、心智不成熟,经济更不独立,难以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何况,房子等问题如何解决?”

        只是提供选择权

        黄细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强调,议案绝非提倡早婚,只是提供选择权。她解释称,一般女子14岁、男子16岁左右就已发育成熟,开始具有生育能力,难免会有些人产生结婚念头,这种早婚思想在农村尤甚。而我国规定的结婚年龄过晚,因此会有不少人被迫选择未婚同居,造成事实婚姻,但这种婚姻却是我国法律不承认和不保护的,这无疑隐藏了诸多社会隐患。

        这种说法得到了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的支持。他指出,如今诸如高中阶段不适合结婚、经济压力大买不起房子等质疑声,大多是以城市生活和城里人的经历为背景提出的,但黄细花的议案是主要针对农村或农民工的现实状况提出的。

        在议案者本人和专家进行了重新“解读”后,不少网友开始重新“审视”起这项建议。

        网友“小点点”主张,不要一味批评和指责:“规定18岁的法定婚龄并不是要求所有人都18岁就结婚,有意愿或者做好准备的可以选择登记结婚,并将受到法律保护;而需要上学的、想要打拼事业的依然可以自由决定自己的结婚年龄,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有评论指出,将法定结婚年龄降低,可以给公众更多的选择机会,也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护普遍存在的低龄事实婚姻一族的合法权益,有其积极意义。但如果想借此来解决我国“剩男剩女”、高龄产妇等问题则未免有些荒唐。毕竟,在当今社会,是否结婚,远远不止是一个生理问题,更是一个情感心理、价值观念问题,事实上也是一个生活成本、经济压力的问题。

        (《法治周末》3.15 赵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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