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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3月13日 星期二

    涉财事务要“备份”给家人

    《 文摘报 》( 2012年03月13日   03 版)

        《北京晨报》3月5日报道,一位80多岁的老人的35万元存款到期未转存,成为“休眠存款”,银行推测老人可能已经去世。银行经过1年多的查找,终于找到了老人的亲属。亲属透露,老人已经去世,家人对于这笔存款并不知情。

        据报道,金融机构把长期无人提取、储户也完全联系不上的“休眠账户”里的钱,称为“休眠存款”,而几乎每家银行都有“休眠存款”。

        形成“休眠存款”的主要原因,应该大多像这位老人这样,把存款作为秘密,没告诉家人。

        八九年前,一位著名演员酒后驾车追了一辆大货车,当场身亡。虽然平时丈夫自己理财,妻子对其财务情况不甚了解,也知道他挣了不少钱,但盘点丈夫财产的结果却令其吃惊,他几乎没什么存款,于是委托专业人士对丈夫的财产状况开展调查。

        调查的结果是,罹难的演员出资几百万元与另一位著名演员共同在郊区投资了一个垃圾处理厂。那位合伙人迫不得已,只好让找上门的死者的妻女继承了“哥们儿”的投资。

        如今,夫妻各自进行财务支配,各自进行投资理财的家庭不少,俩人可能都不知道对方的情况。而若是其中一方突发不测,另一方“继承”起来则会有障碍。

        存款、理财等财产状况,属于个人隐私,但这个隐私有时效和尺度。比如,当一个人死亡后,他(她)的财产对于继承人而言,就不再享有隐私。夫妻各自理财,但所理的财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对其享有知情权。

        一位法律人士建议,夫妻之间、亲人之间,应该把自己涉及财物的“账本”给对方“备份”。这样做,不是“妨”人,而是防人,防给亲人造成不便,更防那些“趁火打劫”的外人、小人。

        (《法制晚报》3.5 王建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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