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捍卫互联网生活、反对《反盗版贸易协定》(ACTA)的抗议活动再次席卷欧洲。据当地媒体报道,欧洲几十座城市的数十万人走上街头,要求网络下载合法化,反对以版权保护的名义采取各类限制措施。
《反盗版贸易协定》于2006年由美国、日本发起,加拿大、欧盟、韩国等先后加入。到2010年12月,参加谈判的39个国家就协定文本达成一致,但参与国有两年时间签署和批准该协议,欧盟则需要各成员国签署和批准,还要经欧洲议会批准。
今年1月26日,当大部分欧盟成员国在日本东京签署该协定时,在波兰引发大规模抗议。这引起欧洲其他国家民众的警觉。人们在认真研读了这份长达51页的协定后发现,在知识产权和互联网生活这对矛盾中,天平明显偏向知识产权。尤其是协定第27条规定,缔约国应促使互联网运营商与版权持有人进行有效合作,运营商有义务向版权持有人提供版权侵犯者的相关数据。这意味着在网上交流照片或将自己喜欢的歌发给朋友,都将构成侵权行为。此外,协定许多措词模糊,为日后“监控”互联网留下了“后门”。
此间学者认为,欧洲“互联网一代”反对的实际上是一种过时的经营模式。迄今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是数字时代以前形成的,已不能适应互联网时代的需要。
(《光明日报》3.2 方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