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一份关于“小额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显示,2006年至2011年,该院共立案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3件17人,其中贪污案4件4人、受贿案8件12人,发生在改水工程、道路建设、输电线路铺设工程等农村“小额工程”领域的就有13人。农村“小额工程”,已然成为腐败者的“盛宴”。
农村“小额工程”,多指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如村内的修路、挖沟、打桩、通电、改水、建文化活动室等。
(《检察日报》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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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一份关于“小额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显示,2006年至2011年,该院共立案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3件17人,其中贪污案4件4人、受贿案8件12人,发生在改水工程、道路建设、输电线路铺设工程等农村“小额工程”领域的就有13人。农村“小额工程”,已然成为腐败者的“盛宴”。
农村“小额工程”,多指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如村内的修路、挖沟、打桩、通电、改水、建文化活动室等。
(《检察日报》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