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王府井外文书店女会计蔡小红,在9年的时间里贪污、侵占840余万元,全部交给自己在马场认识的“朋友”张虹光并被其挥霍一空。蔡小红退休3年后,此事败露,她逃到云南靠捡废品为生。2月6日,市二中院一审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判处蔡小红有期徒刑18年,判处张虹光有期徒刑16年。
据蔡小红供述,1989年,34岁且单身的她在海淀区稻香湖马场骑马时结识了张虹光。当时,张虹光说自己是公司老板,俩人互留了联系方式,渐渐成了朋友。1991年6月,声称经营公司遇到困难的张虹光向蔡小红第一次提出了借钱要求。蔡小红没有拒绝,她把一张下属门店刚交上来的货款支票交给了张虹光。此后,张虹光时常去借钱,蔡小红基本不拒绝,当时她经手的支票是多少钱,就给张虹光多少,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
而一分钱都没有用的蔡小红则说不清楚为什么帮张虹光。“我也不知道自己图什么,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开始了。”蔡小红说,她也催债,但张虹光总说生意做成了就能把钱全还上,后来她虽然也觉得还钱的希望渺茫,但还是一直给他。
(《京华时报》2.7 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