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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2月14日 星期二

    反思二十万元索赠风波

    《 文摘报 》( 2012年02月14日   03 版)

        药家鑫案后,剧情仍未完结。2月8日,张显及张妙家人前往药家鑫父亲家索要20万元赠款,因言语不合,与药庆卫代理人马延明发生肢体冲突。马延明认为张显“寻衅滋事”。药庆卫告诉记者,如果张平选家实在困难,他愿意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但前提是张家要就此前在媒体上撒的谎进行澄清。

        论说起来,要钱当然是有点不可理解。张妙被害去世已经近两年,药家鑫也已经被执行了死刑,在法治的框架内,“一报还一报”的正义观得以彰显,对于药家鑫的父母来说,儿子都没了,再被人家要钱,无疑有点伤口上撒盐的意思。就是从法理来说,当年的20万元赠款是一种明确的“附条件赠与”,带有直接的主观意愿,也就是药家希望通过积极赔偿,获得受害方的谅解从而求得轻判,但既然药家鑫案已经尘埃落地,赠与早就失去了成立的条件,而《合同法》第186条也支持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不能因为有当初的微博在,这辈子就得非给你20万元——要不然,我们都可以拿着去年的商场促销价目表去买今天的货品了。

        问题的症结远不在于索要20万元捐赠的是非之辩上,核心在两点:第一,我们的道德,为什么那么敏感于金钱?我们的法律,为什么一旦因为有了赔偿介入就有了颠倒是非的风险?第二,张妙家人的损失,除了药家的法律赔偿之外,能不能寻找到一种合理的公共责任担当?为什么身患疾病的“张妙妈妈”不能在医疗保障中找到生机,甚至反而成为向药家索赠的堂皇借口?

        药家鑫案,关联方都是受害者,乃至整个社会。但愿我们对20万元索赠风波的反思,不只是合理不合理、合法不合法而已。

        (《中国青年报》2.10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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