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北京市人保局表示:2013年,33万中央单位公务员将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市、区)取消公费医疗,只有广东、江苏、江西等少数省市尚未完成这一改革。
根据2009年公布的新医改方案,我国将在3年内基本实现医保全覆盖。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王保真教授指出,医保制度全覆盖要求“人人享有”,意思就是人人“公平享有”,革除以身份区别待遇的制度弊端是必然之举。
按照规定,为广大公费医疗人员建立起医保账户后,需要一次性投入的财政资金相当可观。不过,这实际上只是公共财政支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同分布——短期内巨额投入的“阵痛”,将使公共财政一劳永逸地摆脱公费医疗支付这一沉重负担;另一方面,长期制度外循环的公费医疗资金被纳入医保之后,其较高的筹资水平更有利于充实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的统筹账户,加强其风险承受和基金支付能力。
不过,为了平稳过渡,各地普遍选择的路径是“基本医保+医疗补助”——确保已享有的医疗保障水平不降低,以降低改革阻力。医疗补助的形式,各地有不同的安排,比如北京市就明确,以财政“二次报销”的方式补给原公费医疗人员。
然而,无论医疗补助的标准定在多少,都将为以往“无底洞”似的公费医疗投入划定上限。
据北京的先行试点平谷区人保局披露,改革前财政对公费医疗的报销几乎没有上限,每年以20%的幅度递增。改革后,财政在公费医疗方面的支出增幅降到了6%~7%。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表示,公费医疗向城镇职保并轨的成本,最终仍将转嫁到普通纳税人头上,但改革将使中国的保险制度走向一体化,意义重大。
(《21世纪经济报道》2.7 李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