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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2月09日 星期四

    礼品回收,游走在灰色地带

    《 文摘报 》( 2012年02月09日   01 版)

      春节刚过,记者调查发现,各地的礼品回收市场挺火,名烟名酒等,都在回收范围之内。然而在采访中发现,几家打出烟酒回收标志的烟酒商店,其证照都只显示经营范围是烟酒零售,并无烟酒回收业务。

      太原市工商局局长王拴成表示,工商注册经营范围中并没有礼品回收这一项,工商部门对“礼品回收”项目也不予受理注册。目前允许回收的只有废品。市面上的礼品回收,均属于超范围经营或无照经营。

      山西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蒋鹏表示,“我国现行法规中对回收礼品没有明确的规范,礼品回收还属灰色地带。”据了解,目前仅对部分实行专卖许可的商品的回收进行监管是有法可依的。按照规定,销售烟酒类必须有相关许可证,并且只能从正规渠道进货,均不允许商户或个人回收。“但大多数礼品回收经营都比较隐蔽,监管查处起来有难度。”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则表示,回收礼品有可能涉嫌违法,也有涉及洗钱的可能。虽然行贿受贿认定时,赃物的去向并不影响犯罪的认定,但是如果对“销赃”的行为不加以打击,也会助长行贿受贿行为。 

      (《人民日报》2.6 靳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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