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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2月09日 星期四

    经济视点

    乌鲁木齐供热计量步履维艰

    《 文摘报 》( 2012年02月09日   02 版)

        “我家的热计量表,已经装3年了,却从来没启用过,安它有什么用呢?”家住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天山花园的陈小兰,对此一直迷惑不解。

        新疆从2004年开始,在乌鲁木齐、库尔勒、石河子等地试点推行供热计量。

        然而,7年时间过去了,供热计量试点却步履维艰。在乌鲁木齐市,供热计量装表面积1450万平方米,实现计量收费仅126万平方米,“大量已经安装的合格计量表闲置,成为摆设”。

        “按表收费,从道理上讲得通且公平,热费花得也明白。但小区安装热计量表已经3年了,却从未使用过。”家住乌鲁木齐市二道湾路裕丰小区的居民张先生对笔者说,“现在,我们的取暖费依然按照建筑面积收取。”

        好政策为何难落实?

        该市一家供热企业负责人介绍,现在全市的锅炉等供热设备都是为按面积计费建设的,只能进行温调。如果转向分户供热,就需要增加流量调整功能,还要改造热源、热网。

        为解决这一问题,从2010年开始,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制定了供热计量“二部制”热价。规定从当年采暖期开始,用户必须先按每建筑平方米11元缴纳基本热费,采暖期结束后再按热量缴纳计量热费。

        目前,乌鲁木齐市基本热费占到了总费用的50%。

        而对居民来说,安装了热计量表后不用,或采用“二部制”,“节钱”的效果并不明显。尝不到计量收费“交钱少、暖气热”的甜头,居民的节能动力不足。

        在乌鲁木齐市幸福花园小区居民王华家中,屋内温度高,主人穿着单衣。“家里有调温度的遥控器,但基本不用。现在还是按建筑面积收费,调高调低都一样。”她说。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调研员曾长平认为,破解当前供热计量改革难题的办法,是兼顾居民、社会、企业三方的利益诉求,形成一条多赢的利益链。

        (《工人日报》2.6 赵晓展 陆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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