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举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提出,今后公务员考试录用必须实行分级分类,针对不同的职位类别,提出能力素质要求,命制不同试题。
“公务员招考分级分类”引发社会关注。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
吴江表示,现在的公务员考试模式,特别是笔试环节,很难通过一张卷子考出报考人员的能力素质,并且随着公务员队伍进一步职业化、专业化,及各个层级对公务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立分级分类考试制度势在必行,而且更具科学性。
目前,公务员招考大体分为两级三类:中央和省直机关一张卷子;市级以下机关一张卷子;专业性较强的部门,以2+X模式命制一张卷子,这种模式效果很好,相信将来诸多专业性较强的业务管理部门,如海关、国税、监管等部门,同样会推行这种模式。
随着公务员制度改革,分级分类考录工作还会进一步深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探索。现在,公务员岗位大都为综合行政类,而按照《公务员法》要求,还需增加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两类岗位。执法类公务员试点,已在公安部门推开,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也在加紧逐步推进。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比如法医、信息技术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也会按照分级分类的方式考录。
试想,分级分类推行后,报考要求更注重公务员职位的专业化,更注重选拔既懂管理又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做到因岗择人,唯能是举,报考人员自然要有的放矢、量力而行。只要公平性、科学性问题解决了,公务员考试热的“高烧”自然能降下来。
(《光明日报》1.19 王昊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