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转型中国来说,分利集团是社会强势的少数,组织起来的成本极小,而获得的利益却极大。他们有强大的动力固化这种分配格局,阻止改革继续向前。
执政者要考虑长久的执政地位和社会的和谐,自然要避免跌入这种转型陷阱。与此同时,还要在避免直接挑战分利集团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改革,实现社会公平。那么,如何在其中达成平衡呢?改革到一定阶段,那些受损于转型陷阱的利益相对人,会成为打破日益固化的强大分利集团的天然动力。
每一种特权都对应着特定民众的权利受损,放开民众维权,让他们也组织起来对抗已经组织起来的分利集团,推动司法公正、政府中立(尤其需要告别逐利、回归服务本位),整个经济与社会秩序才会更好地拨乱反正。
(《南方周末》1.12 戴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