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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1月31日 星期二

    “以药养医”废除之难

    《 文摘报 》( 2012年01月31日   01 版)

        在1月5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的弊端。

        陈竺明确了改革的路径:“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人头等替代按项目付费。把临床路径与支付制度改革结合,支付制度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相辅相成。”

        “用支付制度改革作为改革的方向,肯定是对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告诉记者,“但全面推开和完成改革不是一回事,支付制度的改革是一件工作量巨大的事情,从国际惯例来看,这起码需要十年”。

        四川省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刘勇说,改革的难度在于,政府到底怎样设计这个补偿体制?“营业额一个亿以上的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会有很大的缺口,这笔钱到底怎么去补?”他所在的医院也实行了类似总额付费的按住院人次医保限额统筹付费制度,即一个病人住院一次不管你花了多少费用,医保付给医院的费用平均都是3600元,“当然有些病比较简单,可能要低于这个价格,但是常常遇到重症、特殊的病,就会超出很多。”刘勇说,现在的趋势是重症病人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医保支付体制不能鼓励医院主动收治重病,因为治得越多、赔本越多。“有的地方120拉到复杂病人或‘三无病人’第一个医院不情愿收,就只能往别的医院拉,这样自然就可能耽误治疗”。

        至于支付制度的改革将如何对医院进行补偿,一直有“以医保补偿”和“以财政补偿”两种声音。有全程参与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记者表示,陈竺在讲话中曾经提到,两种方式“皆可”,但是不知道为何这一条很少有媒体在会后报道。不过记者接触的医改专家都认为,以财政补偿的方式实际上不可行,朱恒鹏说,“哪怕财政给医生的收入提到了年薪五十万,也不妨碍医生拿回扣,以补供方的方式是不可能的,一定要补需方,也就是以提高医保报销额度的方式”。

        朱恒鹏表示,中国的医疗费用占GDP的比例是5%,但是全世界类似中国发展水平的国家都是百分之六到七,“在美国你看一次感冒可能药费只要十美金,但是诊疗费就是两百美金,大家期望的以后都看得起病,只能是通过医保覆盖面的扩大和报销额度的提高”。

        (《中国新闻周刊》2012年第3期 星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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