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生日,请我们大家到海边去烧烤,大家都兴致勃勃地应邀前往,一大群年轻人围在一起烤着肉聊着天,还纷纷拿出自家的水烟吸起来。突然一辆政府部门的小型四轮驱动车停到我们面前,从车上下来一个城管。
城管大致说明来意后,要我们出示身份证明。原来,政府认为吸烟有害健康,所以不允许在公共场所吸烟,包括水烟。于是,大家一下炸开了锅。城管一点脾气没有,还和我们嘻嘻哈哈地笑谈。最后,他告诉我们,在公共场所抽水烟是犯法的,应该罚款,按规定是第一次被抓到每个水烟罚五百,系统里会记下被罚者姓名,第二次再发现就要罚两千了,第三次就是一万!
我们一共四个水烟,加一起总共两千,还要没收所有的水烟。因为城管说话的语气一直挺客气,中间还时不时和我们开个玩笑,我们一开始没当真。没想到城管居然认真起来,到车里去拿罚款单了。看我们的态度诚恳,知道自己的目的是真的达到了,也就不再纠结,但小小的警告还是要有,于是决定没收水烟!
大家把四个水烟交给城管,然后高高兴兴地送走城管,继续我们的生日派对。
(《北京青年报》1.10 老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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