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保办表示,出售型保障房房源(经适房、限价房等),将向通过资格审核备案的六类家庭优先配售。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2008年制定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已脱离社会实际,不能完全起到解决社会夹心层住房问题的作用。北京市人大代表李军建议,适时调高该标准中的家庭年收入及总资产净值标准。考虑不同年龄阶层对房子的需求,如对家庭收入及资产按年龄划分不同层次等准购标准。
对此,北京市住保办表示,将把廉租房、限价房、经适房和公租房等四类保障房申请家庭,按最宽松的公租房标准,统一纳入到保障体系的“大池子”内轮候。同时,出售型房源还将对六类人群优先配售。
对于“向年轻白领提供公租房比限价房更合适”的说法,市住保办表示,将鼓励引导具有稳定就业、有较强改变自身条件能力的年轻家庭,通过公租房来解决过渡性住房困难。
备案家庭轮候期间可先选择公租房来过渡。待有了经适房、限价房房源后,住保部门将通知被保障的家庭进行意向登记,符合条件的家庭仍可申请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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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配给条件
1.家庭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
2.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员的
3.家庭中有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的
4.家庭中有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的
5.家庭中有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的
6.家庭中有成年孤儿的
(《法制晚报》1.10 陈斯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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