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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1月12日 星期四

    寺庙承包之乱

    《 文摘报 》( 2012年01月12日   01 版)

        这是一门新的生意,不要技术,不需厂房,打的是庙宇的主意,靠他人的虔诚和信仰攫取暴利。承包寺庙,已成为一些旅游景区真实的现象。

        刷卡烧高香

        2011年10月12日,到昆明出差的欧朋报了石林一日游的旅游团,每人160元。在逛了几个购物点后,欧朋们被拉到了昆明市宜良县岩泉寺。下车之后,导游换成了岩泉寺的工作人员,在“滇南第一签”牌匾下,每位游客跪着在签桶里抽了一根竹签,竹签上只有编号。

        2011年10月28日,记者随团体验了整个过程。记者抽到了14签,每位游客将纸条和10元解签费交予工作人员后,会得到一张与签号对应的解签单。手拿解签单的游客在签房外排队等候“大师”一对一解签答疑。

        “大师”看完解签单后说,记者阴阳五行不调,身后有家灾和风水灾,而这是一个转运签,若把握不好后果不堪设想。随后,他指着碗口粗、一米多长的香说,烧此香便可转危为安,600元一支,并要求记者把名字留下以便其在大雄宝殿诵经百天。记者说没有这么多现金。“大师”沉吟片刻,低声问道:“带信用卡了吗?”

        记者说没带卡,“大师”便推荐另一款200元的香,记者说,也没有现金。这惹恼了“大师”,他突然瞪着眼,指着菩萨像大叫:“在菩萨面前说假话,你给我出去。”

        可欧朋却没有这么幸运。“大师”警告他,要烧10800元的香,否则家里有人性命难保。未曾想到,刚刷完卡,一名身披袈裟的长者就走了过来,为其摸顶,要其再为儿子烧12600元的香,否则儿子将有灭顶之灾。欧朋说,这是他这辈子办得最窝囊的一件事,“跟黑社会一样,完全是敲诈。”

        天价承包费

        据知情人士透露,1993年,岩泉寺所在的宜良县政府将岩泉寺划归到蓬莱乡金星办事处。2004年,金星街道办事处以每年220多万元的价格承包给某私人老板。随着云南旅游业的发展,岩泉寺的承包费也随之水涨船高,到了2010年7月底,一名湖南老板以每年720万元的价格成为岩泉寺新的承包者。一场近乎疯狂的游戏开始在这座寺院上演。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新老板入驻后,招来近十几名“大师”。这些“大师”多已结婚生子,并在昆明购置房产,开着价值十几万元的轿车。他们很会看人,通过衣着、气质、谈吐即可判别是否是其目标,若是有钱人,“大师”会多花些心思,如果碰到学生模样的便说一句“你与佛无缘”了事。

        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2月,金星村的岩泉寺和自来水厂两家集体企业,每年可为村里带来超过500万元的纯利润。随之而来的就是村民的高福利。村中学校免除了学生的学杂费,还提供免费的早餐,免费发校服;每年向60岁以上的老人共发放生活补助费70多万元;每位村民逢年过节均有过节费;春耕、秋收家家都有生产补助。所有村民都尝到了寺庙承包的甜头。

        管理之困

        然而,巨大的经济利益带来的并不一定是良好的社会效益。一位昆明市旅行社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岩泉寺的投诉电话几乎是一天一个。每遇投诉,旅游部门都会要求岩泉寺给游客退钱。事实上,这个曾经的赚钱机器如今已然成为麻烦制造者。省市县三级旅游部门对此也颇为头疼。2011年10月1日,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专门要求其停业整顿15天,但仅仅十天后,它便悄然迎客。 

        相关人士认为,岩泉寺的乱象是由于我国寺庙的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所致。

        事实上,在中国大多数旅游风景区中,名刹古寺的管理机构并不是宗教部门,而是旅游局,宗教部门只能对庙宇内的宗教活动进行名义上的监管。以昆明岩泉寺为例,它既归宗教局管,又在旅游部门的管辖之内,但主权归金星村委会所有。在实际执法中,两个政府职能部门在界定上又存在困难。

        政出多门的另一个原因是门票收入的分配。每个部门都想从寺庙管理中分得一杯羹,因此往往互不让步。

        (《中国新闻周刊》1.6 刘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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