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称容量8GB,实测容量只有7.29GB。北京市消协近日发布比较试验结果,参加试验的30种USB闪存盘产品,实际使用容量均未达到包装标称容量。这些产品虽符合误差在10%以内的相关标准,但消协认为,“10%”的标准范围过大,为生产者降低产品标准提供了保护。
测试中,实测容量最低的为麦克赛尔(Maxcell)牌8GB和台电科技牌8GB的样品,分别为7.29GB和7.35GB。企业未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中明示可使用容量,消费者无法根据标称确定实际可使用的容量。另外,拷贝速度最快的和最慢的相差近15倍率。
业内人士称,造成这种误差主要是因为计算机以1024为单位进行转换计算,即计算机将1024KB作为1MB,将1024MB作为1GB;但生产商则以1000为单位进行转换计算,将1000KB作为1MB,1000MB作为1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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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直言
北极星:实际上这就是行业“潜规则”。
极地苍茫:所谓误差,我理解就是“掏底线”,掏国家标准的底线,掏公众消费承受力的底线,掏社会舆论的底线,掏执法部门执行力的底线。
一子:生产任何产品都会存在一些技术性误差,这种误差应该是在生产过程中不易掌握而产生的误差。如果所有产品都低于标称值,那显然就是在利用该规则,有意为之!
(《北京晚报》1.4 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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