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巴黎法院宣判:法国前总统雅克·希拉克在1993至1995年担任巴黎市长期间,虚设公职。当时巴黎市长办公厅28个职位中,19个是为其本党内的党务人员虚设的。这些人有的在巴黎市府连办公室也没有,但巴黎市府却以公款为这些虚设职位支付工资。鉴此,法庭认为希拉克犯了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及非法牟利三项罪名,判两年徒刑,缓期执行。
希拉克在得知宣判结果后表示,他本人不会提出上诉,但他对这项判决结果的“公正性表示质疑”。他在一项声明中指出,他以“名誉担保,个人绝无任何可被指责的错误”,并自认是“一个正直的人,一生除了维护国民社会团结,为国家荣誉及和平而斗争,别无他求”。
左翼政党领袖及绿党领导人均对判决表示欢迎,一些人认为,法庭首次判决前总统,打破了总统享受刑事赦免权的弊端,是个民主的进步。而他的家人及朋友均对此表示遗憾,并认为法庭对这项20年前的旧案量刑过重。
(《光明日报》12.17 姚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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