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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2月24日 星期六

    时政评论

    “师德”入标准有积极意义

    《 文摘报 》( 2011年12月24日   08 版)

        近日,教育部公布的幼儿园、小学及中学教师三大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突出强调师德和尊重学生,如:以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生学习的基本理念;无论是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还是中学教师,都不得讽刺、挖苦和歧视幼儿或学生,不得进行体罚;要关爱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自古以来便是教师这一行业始终不渝的价值信条。那些流芳百世的名师,无一不是在道德修养和品格涵养上达到了令世人瞩目的境界。他们不仅在学问上严格要求自己,勇攀学术高峰,在道德修养上,同样是默默坚守、身体力行。

        师德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生道德素质和价值观念的养成。特别是中小学,学生们正处在身心成长的关键时期,教师承担的育人责任更加凸显,这就对中小学教师的德行修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选拔和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不仅仅是学生和教育之幸,更是国家和民族之福。

        (《光明日报》12.20 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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