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我国大学毕业生中有16.51万“啃老族”,多是因为找不到工作而被迫“啃老”。如今,更多的年轻人辞职回家,加入“啃老”队伍。从某种意义来说,是从“被动啃老”变为“主动啃老”。
许多父母面对被啃老,有心甘情愿的,有无奈接受现实的,也有不愿承受却找不到解脱之法的。面对这一现象,不少年轻人有苦难言:工作难找、薪酬低、房价高、婚配难……不啃老,买不起房结不了婚;不啃老,不蹭吃蹭喝,每月都是“月光族”;不啃老,请不起保姆,孩子无人照看……
那么,我们应如何看待“主动啃老”呢?
精气神未老先衰
成年人放弃工作,主动啃老,无疑是一种人格羞辱。面对压力,放弃了奔放冲刺的人生性格,失去了勇于挑战的事业态度。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写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人生磨难理应成为进步阶梯,只有断除这种“草莓性格”,主动啃老才能得到有效缓解。
警惕“蝴蝶效应”
选择“主动啃老”,究其根源,主要是待遇差、压力大,孩子眼界高、虚荣心强,放不下身价,于是与父母达成契合,双方愿打愿挨。这在现实生活中即为“旁观者效应”,当看到他人“主动啃老”,其他人也会如出一辙,引发你、我、他一起“主动啃老”。所以,必须警惕“主动啃老”引发“蝴蝶效应”。
立法外如何解决
江苏省2011年颁布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然而,“法律难断家务事”,更重要的是,经济转型导致社会情感撕裂,血缘是情感最后的港湾;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老有所养”还不能完全指望社会。“养儿防老”即使只是一种虚幻的情感寄托,老人也需要留下这最后一点希望。于是,老年人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益的自信,是拳头还未出手就先衰了三分。
(《北京晨报》12.5 雷泓霈 张亚莉 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