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成都市二医院院长提名的3名副院长正式“走马上任”。这一做法,在我国公立企事业单位中,应当说有突破性意义,是公立企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体制的一次创新。
可以想见,院长不仅可以提名副院长,实际上中下层干部的任命权、选择权也自然归于院长手中。其优点显而易见,“一把手”有最大可能找到“最佳拍档”,但缺点也暴露无遗,那就是“任人唯亲”,营私舞弊。因此,对“一把手”组阁要有一套完整的监督制约机制。在改革开放初期,一些公立企事业单位搞过承包制,承包期满后,留下了一片烂摊子。为什么农民土地承包制搞得风生水起,而城市的承包制却一败涂地?我以为,公立企事业单位承包制的失败,在于缺乏事先有详细的“游戏规则”,待到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要让“院长组阁”顺利走下去,必须明确院长的责权利,并有较为完善的权力制约机制。
(《北京晚报》12.2 苏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