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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2月08日 星期四

    持恋人信用卡消费被判赔款

    《 文摘报 》( 2011年12月08日   03 版)

        王女士用恋人赵先生的信用卡消费2万元,两人发生争执。今年4月14日,王女士在北京站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给赵先生写下欠条,并承诺3个月内还清2万元借款。但其后她未按照约定如期归还欠款,赵先生多次催要未果,赵先生持“欠条”将王女士告上法院。

        近日,北京东城法院认定双方之间系借贷关系,判决王女士偿还欠款。

        法官提示,现实生活中处于热恋的男女,对双方之间财物赠予和借贷应有明确的认识和区分,一旦写下借据,意味着借贷关系的形成,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北京日报》12.5 王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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