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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2月08日 星期四

    社会组织“松绑”是社会发展必然选择

    《 文摘报 》( 2011年12月08日   06 版)

        “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不再需要挂靠主管单位。”近日,广东省提出,对社会组织“松绑”放权,今后大量政府的事务、政府管理的职能,只要可以交给社会来办的,都可以逐渐分解和转移到社会组织中去。

        社会组织,说白了就是因为某一特定目的和诉求,而把单个的人组织起来,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所具体需要的服务。显然,相对于政府部门而言,这样的组织具有灵活、便利、针对性强等特点。在日益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面前,社会组织能替政府部门分担很多。在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组织是政府职能在社会领域的“毛细血管”,可以成为政府管理的得力助手。

        事实上,高度发达的社会总有充分发育的社会组织相伴随。而从社会公众需求的角度看,其多样化、多方面、多层次的特点,迫切要求社会组织补位。只有促进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组织的充分发育,才能更好地实现群众切身利益。

        (《人民日报》11.30 江柳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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