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交通运输部公布,截至11月11日,除西藏外,中国30个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近2.3万亿元。2010年,全国收费公路共收费2859.46亿元。
以去年8万多亿元的财政收入计,2.3万亿元要占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强!
请看数字:安徽省去年收费公路收费额为94亿元,其中用于还债的钱不到54亿元;河北省去年公路收费203亿元,其中只有101亿元用于还债……这就是说,收费公路收上来的钱,相当一部分没有用于公路维护、翻新等,而是用在了“其他”方面。
媒体曾披露,河南省有一段98.8公里的收费公路,其管理单位有403名职工;温州苍南一个二级公路收费站,有职工113人,其中68人竟有事业编制……真是古有“靠山吃山”,今有“靠路吃路”。
公路尤其是国家级、省级公路,是典型的政府所应提供之公共物品,建设和维护费用是财政支出中的应有项目。结束公路收费,应该有个时间表。
(《光明日报》12.1 往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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