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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2月06日 星期二

    他山之石

    美国医生不敢乱开药

    《 文摘报 》( 2011年12月06日   07 版)

        在美国,除非病人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到大医院抢救,居民一般都是找家庭医生或到社区医院看病。家庭医生或社区医生对病人做初步诊断,如果无法治疗,则建议病人去某家医院的某科去进一步诊治。对于一般的常见病,社区医生可以开处方药,病人持处方去药店买药。

        美国医院一般只设住院病房,而不设门诊病房。医院除供病人用药外,没有药房。患者看门诊,医生只给病人检查身体,对症开药方,病人持处方到社会上的任何一家药店购药。总体上讲,美国医生绝不会给病人多开药、开高价药或开与病情无关的药。一是医生与药房没有直接的利益关联,医生甚至不知道患者会上哪家药店购药;二是医生的收入与开药的多少没有任何关系;三是有关法律规定很严格,一旦发现医生乱开药,就会吊销其行医执照。

        美国对药店管理也很严,药店如果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出售了处方药,一旦被告发,不仅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还会被判以重罚,甚至被罚得倾家荡产。若出了严重责任事故,店主很可能要锒铛入狱。

        (《光明日报》11.30 徐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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