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孙犁6岁时进入本村小学读书。农村小学校的设备是很简陋的,不过是借一家闲院,两间泥房做教室。实行的又是复式教学,一个先生要教从一年级到四年级的学生。
在孙犁少年的那个时代,在他的家乡东辽城村,有书的人家几乎没有,能读书的农民也很少。在村子里,存有几本书的,是东、西头刘姓人家。他先是向西头刘家借了一部《封神演义》,读完了,又向东头刘家借了一部《金玉缘》,也就是《红楼梦》。
东头刘家有兄弟四人,三个因生活所迫在少年时就下了关东,只有老大留下来,娶了一房童养媳,算是成了一个家。老二老三最终没能回来。老四叫四喜,论辈份,孙犁叫他四喜叔。四喜叔高高的个子,穿着黑布长衫。孙犁对四喜叔的印象很好,曾这样描写过他:四喜叔性格开朗,行为洒脱。他从东头到西头,扬长地走在大街上,说句笑话,往往惹得那些嫂子辈的人,骂他“贼兔子”,他就越发高兴起来。
四喜叔知道年近10岁的孙犁爱看书,就把一部《金玉缘》借给了他。
四喜叔的刀功非凡。每逢集市,用他那把锋利明快的切肉刀,帮人家卖肉。孙犁见过四喜叔彼时的神采,令他赞叹不已:四喜叔站在卖肉的车子旁边,那把刀,在他手中熟练而敏捷地摇动着,那煮熟的牛肉、马肉或驴肉,切出来是那样的薄,就像木匠手下的刨花一样,他因此得了一个绰号“飞刀刘四”。
“飞刀刘四”的结局是很令人痛惜的。一次,他在帮人卖肉之后,喝醉了酒,在回家的路上,用刀逼着一个相识的人把自行车给他,不然,说要砍了人家。那人留下车子后去报了案。县长不分青红皂白,把他抓去就枪毙了。孙犁对第一个借给他《红楼梦》的四喜叔,始终不能忘怀,对他的人生悲剧,充满了沉痛之感。
孙犁后来在回忆起这位四喜叔时,说道:“他那部《金玉缘》,当然也就没有了下落。看起来,是生活决定着他的命运,而不是书。而在我的童年时代,是和小小的书本同时,痛苦地看到了严酷的生活本身。”
(《中老年时报》11.25 金梅)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