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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海外承包要规避风险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29日   01 版)

      西方国家扔在利比亚的炸弹,把在利的中国企业“炸”醒了。其实,海外风险除了战争风险外,还有市场波动,缺乏国际管理经验等。

      目前国际承包工程最流行的合同是FIDIC条款。如果出现风险,承包商可以采取措施维护利益,最常见的是暂停或放慢施工进度。

      然而,中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海外常常过于“老实”,业主不及时支付工程款时,往往不会像欧洲施工企业那样马上停工。例如,2003年,法国公司在刚果(布)首都修建公路时,由于当地政府拿不出施工费,不少路段修建了一部分就停工了。而中国公司往往先自己垫资,然后再想通过与业主交涉取得工程款,这样做风险很大。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每到一个国家都要收集当地的法律法规,识别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为在项目所在国打官司往往难以胜诉,毕竟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意在保护本国公民。

      我在北京城建国际公司工作时,曾经在塞拉利昂负责2所援助小学的建设工程。工地上的钢筋、灯具、水泥、瓷砖等建筑材料经常失窃,而且塞拉利昂人对中国人不太友善。我们的仓库被盗后,警察局找到赃物,竟然提出将瓷砖折价卖给我们,价格甚至远远高于国内的成本价。公司最终放弃了要回瓷砖的念头。

      因为国际承包工程往往非常复杂,有些法律风险实在无法预见。我曾听说过我国一家知名企业在东南亚某国家承包道路工程时让当地人给上的一堂课。他们在施工中遇到一个鱼塘,需要部分占用。当地要求中国公司将鱼塘中的鱼全部运到别处喂养,恢复鱼塘后再运回来,并按鱼损失的条数进行赔偿。中国承包商对当地这种近乎苛刻的环保法规闻所未闻,白白赔偿了一大笔费用。

      有朋友曾经跟我讲到他在哈萨克斯坦的亲身经历:中建八局在哈萨克斯坦施工时,在立项、谈合同时没有充分了解国情。原来,满清时期清政府曾将哈萨克族生活的土地划归沙俄,某些哈萨克族“遗老”对中国人很是抵触。按照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浇筑原料要由当地企业提供,但该商家对中交易时报价过高,且缺斤短两,让中国企业叫苦不迭。再加上邻国公司认为中建八局抢了他们的饭碗,从中作梗、制造障碍,最终,中建八局被迫退出了哈萨克斯坦建筑市场。

      长期在非洲从事建设工作,带给我的另外一个感触是:变化太快,特别是钱的问题。

      2002年初时,1美元兑换785西非法郎。到2005年3月,1美元只兑换530~540西非法郎,我们戏称如果当初企业多积攒当地货币,然后到2005年再抛出去兑换成美元,可能无需搞工程就能大赚一笔了。

      由于受到国际大环境的影响,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有时无法避免。最后我们采取一种策略来均摊风险:在订合同时一部分用美元支付,另一部分采用当地货币支付,这样不论哪种货币升值或贬值,总体上损失不会太大。

      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多年的海外承包经验告诉我,谁都无法预知未来,但机遇总是偏爱有准备的人。

      (《世界博览》2011年第22期 辛海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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